本人持1书2证:高校录取通知书+身份证(户口簿)+高中毕业证,以及一寸照片2张,到县(市、区)武装部领取并填写2份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,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的、可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。
2.征兵办盖章确认并发送至高校
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应当在完成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手续之后5日内,汇总入伍高校新生《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,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,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3.学校注册保留学籍
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,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,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。
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“参军入伍”,出具《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》。
《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,一份高校备案,另一份连同《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》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。
4.保管好《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》
县级征兵办收到高校发送回来的完整材料后,将《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留存备案,并在1周内将《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》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。
自考大专所需材料:
1、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2、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(最后一学年)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(原件一份)。
3、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,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(红印)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,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、人事部门的公章(红印)。
4、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、学分、学时、考试类型、考试成绩等内容。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,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(红印),并由经办人签名
5、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《毕业生登记表》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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